※申請推廣教育學分費優待時,需仔細注意簡章中的"報名"及"繳費"日期,以免錯過申請時效。
※相關規定如下:
一、
非學分班之學費優惠辦法
:
◇ 東華大學現職教職員工:八折(持教職員證明)
◇ 東華大學現職教職員工眷屬(限配偶、子女):九折(檢附證明文件)
◇ 東華大學在校生:九五折(持有效學生證)
◇ 身心障礙者:九折(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)
◇ 長青人士(六十五歲以上):九折
◇ 曾修習本校推廣教育之舊學員:九折
◇ 東華大學退休教職員工:九折(持教職員證明)
◇ 東華大學校友:九折(持畢業證書)
◇ 壽豐鄉鄉民:九五折(依戶籍地址認定)
二、
學分班之學分費優惠辦法
:
◇ 東華大學現職教職員工:八折(持教職員證明)
◇ 東華大學現職教職員工眷屬(限配偶、子女):九折(檢附證明文件)
◇ 東華大學退休教職員工:九折(持教職員證明)
◇ 東華大學校友:九折(持畢業證書)
◇ 壽豐鄉鄉民:九五折(依戶籍地址認定)
三、團體報名及提早繳費亦有95折~9折的優惠,依各班招生簡章之規定為原則。
各班將視開班成本之考量,於簡章中明訂是否予以優惠以及優惠人數之限制。
團報優惠限同一班次中的同一門課程。
四、以上優待辦法,均須於開課前一周完成繳費。若簡章明訂之日期早於一周,依簡章規定。
五、企業、學校或政府機構等委託辦理班次之薦送人員、獲政府補助之課程或個人,不適用本辦法。
六、報名時,未告知優惠身份、未於時效內辦理或證明文件不全者,不予折扣。本校不接受事後補證,
學員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,要求退差額。